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0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 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决定:罚款柒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5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海元加油站负责人:马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润滑油、车用尿素溶液(不含危险化学品)。(期限至2024年4月22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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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