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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旺路机械设备租赁因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3万并责令改正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6-02 2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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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邯郸市旺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3﹞17-02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承揽项目施工现场多处块状石料和砂土露天堆存未完全覆盖。

处理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8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旺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韩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五金产品、水泥制品、钢材、电线电缆、机械设备、花卉树木、陶瓷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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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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