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3﹞17-022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河北天择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露天喷涂液压支架,作业期间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处理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柒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6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天择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营范围:矿山、冶金、电力、建筑、工业专用设备、非标专用工业设备、机电产品、电机及矿山机电控制系统、洗煤设备、支护设备、橡胶软管组合件、零部件制造、铸造、及其相关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机电机械装备研发设计;电机及电镀液压设备修理、金属表面处理;金属材料(不含重金属)、建筑材料(不含木材)、五金、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煤炭(不含仓储),系统内房屋及设备租赁;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工矿工程建筑、机电安装(按资质证核定范围、时限从事经营);物资配送(只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限国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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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