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复综罚决﹝2022﹞28号
处理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十八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三十七条第二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塔吊安装进行专项巡视
处理决定:罚款1.5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2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苏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矿山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冶炼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农林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监理;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监测;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搬家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按资质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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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