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魏﹞应急罚﹝2023﹞经002号
处理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决定: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1
据公开信息显示,魏县万晶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违禁品)、环保设备、钢材、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剂;水泥制品加工;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养护工程。(法律法规禁限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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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