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武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3号
处理依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足疗店二层东侧走道 2 处应急照明灯故障,不涉及应急照明系统,未及时纠正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处理决定:罚款伍仟伍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07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武安镇苗家足疗店负责人: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足疗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1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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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