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应急罚﹝2023﹞察三006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和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第1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2条行为);《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冀2022版)》第十四条实施标准第1项(第1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冀2022版)》第十九条实施标准第1项(第2条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1、两名员工在离心泵基座(高度1.5米)上进行维修作业未佩戴安全帽;2、硫酸罐区域洗眼器无水。
处理决定: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4/7
据公开信息显示,大名县发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经营范围:糠醛制造及;本企业生产产生的热力蒸汽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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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