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河北博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建罚决字﹝2023﹞44号
处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违法(违规)行为:河北博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鸡泽县吴官营镇邢堤村以东建设的邢堤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停止施工);2、对河北博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10000元(壹万元)罚款;3、河北博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人闫少辉处单位罚款数额5%即500元(伍佰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3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博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闫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石油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送变电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机械设备租赁、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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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