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武科工工业八室﹝2023﹞003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1、物料大棚喷淋系统未开启。2、喷淋系统现场测试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处理决定:处叁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3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彦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砖的生产、(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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