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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弘济医药鸡泽卓一药房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被罚5千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11-30 0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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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邯郸市弘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鸡泽卓一药房不能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的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市监处罚﹝2022﹞232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记录制度。

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处理决定:罚款伍仟元(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7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弘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鸡泽卓一药房负责人:闫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卫生材料、计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化妆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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