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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被罚2千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9-22 18: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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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山区春风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综执当罚决字WS(2022)6-10号
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邯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2020年版)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处理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9月05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山区春风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付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社区医疗服务。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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