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之窗网友
2014-11-23 10:14:39
尊敬的新闻工作者:
我们是河北省邯郸市“赵都新城”楼盘的购房业主,现在遇到困难,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以你们的正义之声给我们及近三千户业主主持公道!
(涉及业主近3000户,涉及不合理补交“房款”近一个亿!!!)
我们于2012年在河北邯郸赵都新城售楼处买的期房,开发商是隆基泰和集团。当时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协议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现在面临交房在即,开发商却告知我们房子面积大了,需要补交房款。(三千业主需补交的不合理“房款”近亿元!!!!)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补交房款,就不给我们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及交房。一切责任由我们业主承担。对此我想说,协议上规定商品房交付之后,根据房产证实测面积多退少补。首先,对于时间上开发商没有遵守协议规定。另外对于面积问题,第一,协议上说明是房产证实测面积。而现在开发商给的面积是预测面积,我们好多业主找到房管局,房管局也说现在没有实测面积。开发商没有理由要求业主补款。第二,开发商此次给出的预测面积比协议上的面积大11平米,严重超过3%的误差范围。开发商给的理由是《建设工程建筑规范》自今年7月1起施行新规定。阳台面积测量规范变化导致的。对此,房管局说,百姓住宅商品房面积测定是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而此规范从2000年实施以来不曾变过。开发商混淆概念,欺骗业主,威逼业主补款。如果不补款,就认定我们违约,对我们的房子进行二次销售,所有一切后果由我们业主承担。很多业主担心辛辛苦苦买的房最后没了,就补交了房款。补交完房款之后,换了一份合同,可是合同上又把交房时间改为2016年12月31日,延期推后两年时间。 有些业主找开发商理论却遭到开发商的殴打。
我们业主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可是三番五次给不出结果。我很疑惑,房管局和建设部作为监管部门,他们难道不能制止开发商的不合理的补款要求?难道作为为百姓排忧解难的政府部门也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停止他们的不合理的要求?谁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些问题?
开发商不按协议时间要求多退少补房款不合理;开发商混淆概念,虚增面积,要求业主补款不合理;开发商殴打业主,无视道德法律。面对开发商的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行为,政府监管部门却不作为。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口径,不敢报道,我们无奈才要求焦点访谈的的正义之声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还社会正义之风!
附:下周二(11月25日)全体业主一起去邯郸市市委门口请愿,真心希望各位记者到场见证!(此次为第二次去市委,上次是在11月19日,到场业主三百人,经过这次市政府一周时间的“踢皮球”式调解后,参加25日维权活动的业主人数会更多!)
赵都新城13.13.15.16号地全体业主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