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购买邯郸保利堂悦项目房屋,商品房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房,约定交房日定于12月22日当天验房发现诸多问题,并当场反馈验房人员记录,但最后整改问题多次拖延,后蓄发现多处阴水,墙体倾斜等严重问题,过程中多次沟通开发商、物业、集团客服、河北保利会线上报修等,经7个月多还在拖延修理当中。 诉求开发商尽快保质保量修好购买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约定5.7条约定出卖人负责在90日内整改使其达到合同主文约定条件,超过90日仍未能达到合同主文约定条件的,自90日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达到合同主文约定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5.9条因出卖人原因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自主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物业费应从交房入住之日起缴纳。
来源:阳光理政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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