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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港新城滏河明湾物业违规收取装修押金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8-30 1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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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本人于2021年6月份,购买邯郸市位于南湖南侧陆港新城滏河明湾商业住宅一套,并同时被收取三万元装修押金,事后经了解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又鉴于目前因疫情原因,家庭亟待周转,现请求相关部分制止其违规行为,返回押金,谢谢!
 

 
来源:阳光理政、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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