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邯﹞应急罚﹝2022﹞察三02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冀2018版)》第十二条实施标准第1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吴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处理决定: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2/08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经营范围:正己酸、正戊酸、正庚酸、正丁酸、稀醋酸、醋酸钠、液体醋酸钠、植物醇基燃料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03日);仲辛醇、蓖麻油、癸二酸、甘油、脂肪酸、硬脂酸、豆蔻酸、月桂酸、戊酸酐、戊酸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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