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邱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3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营业
处理决定:罚款3.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2/28
据公开信息显示,邱县国豪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新马头镇,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KTV歌厅娱乐服务、洗浴服务、美容美发服务、会议服务;预包装食品、卷烟、酒类;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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