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55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集尘管道脱落,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罚款肆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6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社军潜水泵配件厂负责人:祁某某,地址:鸡泽县双塔镇,经营范围:潜水泵、污水泵配件铸造加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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