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建管﹞罚决字﹝2022﹞第﹝083﹞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
违法(违规)行为:1、场内施工道路积尘严重未清理;2、施工现场出口处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3、现场人工露天搅拌未采取防尘措施;4、现场堆放的裸土砂石料和水泥未严密苫盖或密闭存放;5、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或遮盖等防尘措施;6、现场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的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4
据公开信息显示,马鞍山市众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某,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显示器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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