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47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南侧贮存的土堆未完全覆盖,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罚款壹万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5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弘嘉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棉纱、棉布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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