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武科工工业九室罚决﹝2022﹞002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大棚内喷淋系统建设不符合技术要求,起不到抑尘效果
处理决定:处叁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7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众联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4-18,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某,注册资本为51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伯延镇庄晏村,所属行业为业,经营范围包含:生铁、铁矿石、铁精粉、焦炭、白灰、煤炭(含储煤)的。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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