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40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西侧贮存的原料砂未覆盖,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决定:罚款捌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5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双丰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5-25,法定代表人为赵某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小寨镇工业区飞跃大道西侧,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铸钢件、铸铁件、精密铸件、五金生产、加工、等。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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