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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元宝山工业集团第二加油站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5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9-15 1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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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河北省武安市元宝山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2-257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加油站92#1号枪气液比不合格、液阻不合格。
处理决定:处以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省武安市元宝山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负责人:孙*田,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冶陶镇,经营范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期限至2024年5月2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官网、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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