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发布了鸡泽县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邯郸市市政设施条例》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建罚决字﹝2022﹞72号
处理依据:《邯郸市市政设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鸡泽县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鸡泽县会盟街中段路东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长5米,宽0.5米,合2.5平方米。
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恢复原状); 2、处以10000元(壹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22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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