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14-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违法(违规)行为:厂区北侧料厂露天堆放大量鹅卵石,覆盖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决定:罚款伍万肆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6月1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光太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工程;机场场道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普通货运;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林木育苗、花卉的种植与;建材、五金电料的;钢筋混凝土预制结构件的生产与;沥青(硝化沥青、煤焦沥青除外)的储存及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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