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永综罚字[2022]-021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八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擅自混凝土
处理决定:罚款5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5月26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万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镇,经营范围:水泥制品、预应力双T板、钢筋砼排水管生产(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工序待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经营)、;砂石料加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