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永综罚字[2022]-024
处理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生产预拌混凝土资质生产预拌混凝土
处理决定:罚款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5月2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天固预制房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经营范围:预制房屋、水泥预制构件、商品砼、五金制品、紧固件生产、;水泥、矿粉、粉煤灰、砂石料、编织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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