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市监处罚〔2022〕(CT)第 180133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之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之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其购销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处理决定:处以14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5月24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帜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荣升堂药房负责人:郭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保健品、计生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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