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魏综执罚决字【2022】0218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
违法(违规)行为:魏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种子未按规定备案。
处理决定: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魏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某,地址:邯郸市魏县,经营范围:农药、化肥、农膜、整包装种子、。(法律法规禁限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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