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进一步核查,驾车男子田某某此次酒驾行为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田某某将受到罚款2000元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田某某的妻子和岳母两人得知处理结果后,纷纷阻挠执勤人员正常执法,其岳母甚至想代替田某某在处罚单上按手印。最终在执勤交警的耐心劝说下和法律条款的解释面前,当事人和家属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和违法行为并接受了处罚。
10月25日,秦皇岛昌黎交警大队民警在261省道刘李庄道口开展酒、醉驾治理行动,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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