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文化惠民方式,精准对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面向广大城乡居民发放文化惠民卡(券)。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各级财政共投入引导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文旅企业、社会组织等共计4000余家单位参与文化惠民。其中,文艺院团、影院、KTV文化娱乐、文化产业园区、文创企业等文化消费场所2200余家,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消费场所1600余家,文化惠民产品和服务多达100余种,全省推出了价值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文化惠民卡(券)20余种,让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有效激发了文艺院团创作精品开拓市场、文旅企业创新产品优化服务的动力,增强了文化惠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