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6月2日接到匿名群众举报:“唐山蓝天救援队”(友谊路长宁道交叉口原汇旺行商贸院内)未经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经前期调查,未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唐山蓝天救援队”相关注册信息。
6月10日,唐山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会同路北区民政局按照举报地址进行实地调查,通过与院内商户、群众了解,与“唐山蓝天救援队”负责人电话沟通,确认“唐山蓝天救援队”涉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路北区民政局办理。“唐山市蓝天救援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不允许其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截至7月1日,路北区民政局已将该机构劝散并对其相关标识进行了现场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