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河北高速交警加大科技研发应用,对交通违法行为全方位精准打击,采取非现场录入处罚,打造“安全警务”、“全时警务”。
河北高速交警总队梳理出6类78种符合非现场录入的违法行为,坚持“应录则录”“应审尽审”,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震慑力度。从3月22日至4月12日,非现场录入交通违5915起,除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外,录入逾期未检验的5起,超长超宽超高的19起,驾驶人未系安全带116起,乘车人未系安全带251起,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32起,未保持车间距5473起,不按规定使用报警闪光灯1起,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18起。
与传统的现场执法相比,非现场执法有效地弥补了警力不足,提高了路面管控效率,减少了高速公路的监管“盲区”。河北高速交警将联合业主单位,加大科技执法投入,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通过数据研判分析各类违法的高发路段、时段、车型、轨迹等规律性特点,进行重点打击,让违法行为无法遁形。
案例:4月2日,秦皇岛支队北戴河大队民警在进行非现场审核时发现一辆超速违法的蒙FAQ622车辆信息为一辆白色奇瑞轿车,但违法照片中显示的是黑色奥迪轿车,通过综合分析平台、综合应用平台、集成指挥平台等科技系统应用进行排查比对,确定该黑色奥迪小型轿车真实号牌为蒙FAQ602,遂将该车辆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非现场录入。(冀时客户端记者白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