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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河北 8 条段高速收费标准来了

来源:ZAKER石家庄编辑:保存2020-12-24 15: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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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改委、省交通厅最新发布关于核定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等 8 条段高速公路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太行山高速公路京冀界至蔚县段等 8 条段高速公路项目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20〕141 号),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拟于今年年底前开通运营,鉴于各项目尚未完成全部投资,难以准确测算成本,不具备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条件,经研究,太行山高速公路京蔚段等 8 条路段暂按试行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待项目全部建成完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正式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收费标准

  太行山高速京蔚段、涞曲段、西阜保定段、西阜石家庄段、平赞段、唐廊高速唐山段等 6 条路段临时收费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到期,迁曹高速公路雷庄互通至沿海高速段临时收费标准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到期,到期后与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等 8 条路段执行收费标准见表 1。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实施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 号)执行。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2.本通知中,太行山高速京蔚段、涞曲段、西阜保定段、西阜石家庄段、平赞段、唐廊高速唐山段等 6 条路段临时收费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执行,迁曹高速公路雷庄互通至沿海高速段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执行,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自收费之日起执行,8 条路段收费标准试行期 2 年。试行期满前 3 个月,请你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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