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汪洋 通讯员 郭换行)8 月 9 日晚 21 时许,高速交警保定大队教导员汪超在京港澳高速巡逻至石家庄方向 131 公里处时,突然发现应急车道停着一辆一汽威志牌小型轿车,车辆后方并没有摆放警示标志。民警立即下车检查,却发现该车辆没有驾驶员,人呢?
为了解情况,民警在原地等待驾驶员回来,可是过去了一个多小时驾驶员还是没有出现。为了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民警便将车辆拖至停车场。晚上 11 时 40 分许,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声称自己的车丢了。民警在给他说明车的下落和他的违法事实后,驾车将驾驶人接到执法岗亭做进一步调查了解。
经了解得知,该司机张某从雄县上高速准备到保定,谁知上高速前忘了给车加油,行驶到离保定北收费站大约 500 米处时车没油抛锚了,于是把车停在应急车道,自己徒步下高速到就近加油站找油,回来后发现车没了,便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司机张某支支吾吾的说自己忘带了,一会儿又说自己驾驶证丢了。民警遂使用公安系统查询其身份信息,发现司机张某并没有取得驾照,属于无证驾驶。由于天色已晚,民警要求当事人第二天到大队接受处理。
8 月 10 日,张某应约来到保定大队接受处理时,为了逃避处罚,不断用假装睡着、肚子疼要去厕所等小伎俩来拖延民警办案。民警对其涉嫌车辆发生故障未设置警示标志、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过讲法律做工作,使当事人张某承认了违法事实,并在违法处理书上签了字,接受了罚款 1200 元,记 3 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