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汪洋)2 月 12 日,保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公告,疫情防控期间,该市乘坐出租汽车将实行实名登记措施。
据介绍,为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实施及时、有效的追溯,保定市出租汽车将实行实名登记乘车措施。该措施从即日起试行,至 2 月 15 日全部实行。
在主城区正在运营的出租汽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一律张贴二维码。市民乘车时,须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驾驶员协助扫描登记或进行手工登记。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积极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凡不按要求进行扫码实名登记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实名登记有关信息使用专用服务器保存,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