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子弹进行鉴定。(照片由本报通讯员王爱提供)
本报讯(通讯员王爱 记者牛煜辉)7月14日,抚宁区市民陆先生主动将意外出土的295发子弹上交到抚宁镇派出所,经鉴定,这批子弹可能是抚宁著名的“七家寨暴动”抗战遗物,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据陆先生介绍,7月13日,他到天马湖北侧钓鱼,在湖边小树林乘凉休息时,无意间发现地面上有一发旧子弹。随后,陆先生便在旁边用手挖了几下,发现的子弹越来越多。
陆先生说,这些子弹都是直接掩埋的,没有包装,因时间久远,加上潮湿,很多子弹已经被腐蚀。
陆先生知道台营地区曾经是抗日革命根据地,这些子弹对研究抚宁地区的抗战事迹可能会有帮助,况且子弹属于违禁品,不能收藏。他第二天一大早就将这些子弹送到了抚宁镇派出所。经抚宁警方和区档案馆鉴定,这些子弹大部分为汉阳造步枪使用,可是从子弹的品种看,又比较混杂,分析可能是当年“七家寨暴动”时收缴的子弹。
抚宁区档案馆馆长李利锋介绍,1938年7月15日,在抚宁台头营镇七家寨村度假的伪满医科大学学生茹振太(后改名为茹古香)与台头营乡伪乡长许维纯、农民茹克勤、韩会轩等精心策划准备,秘密组织成立了147人的临抚抗日游击大队,在七家寨举行抗日武装暴动。暴动当夜,抗日游击大队攻克台头营伪军据点,收缴大量武器弹药。
目前,这些子弹已经移交到抚宁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部分子弹转到抚宁区文管所收藏保管。
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持有、储存军用子弹10枚以上者要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