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0月9日22时30分左右,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衡水服务区内执勤时,发现一辆京A牌照大客车涉嫌超员,经查此车核载51人,实载60人,超员9人。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在10月1日17时45分,就曾因超员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查处过一次。
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开单处罚并不少见,但是此次鉴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民警连夜约谈该车车主,并函告该公司。10月18日,高速交警衡水支队专门召开客运企业约谈会议,由于该运输单位客运车辆载客超员,经处罚不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该车所属的客运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