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发现一批顶风违纪案件线索
已查实问题32个
中秋、国庆期间,省、市纪委联合成立10个检查组,对唐山市开展了大规模、持续化的监督检查行动,发现了一批顶风违纪案件线索,主要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事以及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6方面。
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唐山市纪委组织力量对涉及问题进行快查快结。目前已查实滦南县人大常委会违规配备使用超标车问题、玉田县住建局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曹妃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反财经纪律并向下属卫生院摊派不合理费用问题、迁西县栗乡街道办事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滦县地税局某干部为女儿大操大办婚礼问题等32个。
对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0人,乡科级以下10人。问题查实待落实处分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5人。对16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0人,乡科级以下4人。对10名单位“一把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
5个县(市、区)治超存在严重不作为现象
80人被唐山市纪委监察局问责
唐山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治超站进行暗访检查。发现5个县(市、区)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上存在严重不作为现象,市纪委监察局对涉及问题的80人予以问责。
专项调查组暗访发现,迁安市、玉田县、滦县、滦南县、曹妃甸区5个县(市、区)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上存在严重不作为现象。8月24日至9月6日,迁安市野鸡坨治超站,玉田县玉田治超站,滦县滦州治超站、榛子镇治超站,滦南县长凝治超站、安各庄治超站,曹妃甸区十里海治超站均存在无人值守现象,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执法人员严重不作为,超限超载车辆任意通行,固定治超站形同虚设。部分治超站以执法车辆作为幌子,根本无执法人员在岗执勤;个别治超站对超载车辆在未卸载情况下随意放行,甚至大门紧锁,无人上岗执勤;个别工作人员在正常执勤时间内着制服进出酒店,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此次治理超限超载问责行动中,唐山市纪委监察局对涉及问题的80人予以问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2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3人,行政记过处分9人,行政警告处分6人,因负领导责任调离工作岗位1人,辞退9人,清理出治超队伍12人,诫勉谈话18人,通报批评3人。被问责人员中包括交通路政人员38人,公安交警36人,政府分管领导6人。
唐山市纪委核查清理财政供养人员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对7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日前,唐山市纪委针对省纪委移交该市的财政供养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清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协调市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环保局、工信局、国资委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52个专项治理调查组,积极稳妥推进核查工作,并对纠正处理情况进行督导跟进。
按照省纪委的相关要求,各调查组在经过深入细致的核查后,分类别、按性质,逐个形成查结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此次全市共核查问题线索涉及551人、1287件,对74名违规经商办企业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移交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行政处分3人,追缴违纪所得10人、共计130余万元,诫勉谈话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2人,一般干部20人。其余477人的问题线索已核实清楚,按照省纪委《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处理原则》及相关政策解释不再予以处理或追责。
来源/唐山纪委监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