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的王先生平时常在网上发布帮人跑腿的帖子。近日,他接到一男子来电称,为了延长信用卡还款时间,让其帮忙送信用卡到一家代还款公司,并承诺给王先生50元跑腿费。王先生欣然应允,随后与该男子见面,拿到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并记下了办卡人及密码等基本信息。
21日上午11时许,王先生到达代还款公司,当对方将20000元现金存进信用卡,随后准备把钱刷出来时,却发现信用卡已经挂失,那名男子的电话也关机了。“从钱存进去到刷卡取钱,大概就2分多钟时间,怎么钱就没有了呢?”王先生介绍说,因为银行卡是我带去的,代还款公司就让我还钱,还说我和那个人是联合诈骗。”万般无奈下,王先生凑了20000元给代还款公司。王先生事后分析,那名男子就是打“时间差”,趁着代还款公司把钱存入信用卡再刷出的空当,他立即打客服电话将卡挂失,然后补办新卡将钱取出。
事发后,王先生到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刑警队报警。据当天接警的李警官介绍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王先生案件所涉信用卡为光大银行,在邢台没有设分行,需要到开户行或总行提取开卡人信息。公安部门曾接警过类似案件。
记者查询了解到,我国2009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利用信用卡套现、代还牟利,本身就是非法的。”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指挥中心民警提醒说,信用卡消费虽然方便快捷,但群众尽量不要参与信用卡代还业务,以免贪小便宜吃大亏。
帮人代还信用卡欠款再套现,赚取手续费,看似双赢,却暗藏诈骗玄机。近日,邢台一男子帮人代还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