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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栾城等多地密集查处小产权房已拆除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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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09:31:06
收藏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张欣怡

  态度

  两部委“坚决遏制”

  事实上,2013年的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经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而在11月22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2012年8月,国土部、住建部还专门下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等要求。此外,国务院早在2011年就成立了“小产权房”清理小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部署“小产权房”查处工作的视频会议上曾经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无论是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这是大前题,是前置条件、是硬杠杠,绝不能违背更不可愈越。”徐德明说,因此,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恰恰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性极大。“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同时指出“小产权房”问题危害很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早就明令禁止。但是,受利益驱使,一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和开发单位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销售“小产权房”。这种乱占滥用土地的建设和销售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齐骥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在这个基础上,两部委要求,接下来地方国土、住建部门要“立即行动,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

  徐德明在部署清查工作时还强调,“从全国情况来看,‘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且最近有强力反弹之势,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他表示,在叫停在建、在售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新的“小产权房”出现的工作中,还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要求各省(区、市)选择1至2起顶风违建和销售、情节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两部委,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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