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酒后骑摩托车也不行!莫被查时方知悔!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3-11-08 15:58:29
分享: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个道理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于是

  有些人又产生了新的误区

  “我今天要喝酒,骑摩托车去吧”

  殊不知

  酒后骑摩托车也不行!

  2023年11月1日16时50分左右,中华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冀DU****的摩托车驶来,见该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上前盘查。

  当靠近驾驶人时,一阵酒气扑鼻而来,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驾驶人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33.0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相关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lagcwx.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