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段某某称,当晚与朋友聚餐喝了酒,聚会结束后想到孩子今天过生日,便驾车准备回魏县老家。半路看到交警查酒驾有些害怕,就弃车躲到草丛里。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12.6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段某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24日早上7时许,四季青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其停放在某小区楼下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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