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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实习期醉驾 以身试法被处罚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3-07-27 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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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1时43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复兴二大队民警在百家大街与箭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车号牌为冀DF*****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 车窗打开后,一股浓烈的酒味迎面而来。当民警检查司机出示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领证的日期为2022年9月,日前仍处于实习期。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1mg/100ml。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司机进行抽血检验,检验数值显示该驾驶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40.3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当得知自己醉酒驾驶后,李某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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