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5月12日上午,邯郸市召开全市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工作部署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印发《2023年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收费联合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均成立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组成的县级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所属各类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自查报告“0”问题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成立市级联合督查检查组,以近年来举报线索为重点,对20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检查。
检查民办学校收费问题
依法严厉查处民办学校在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方面的违规收费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的行为。
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收费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
“互联网+督查”转办的突出问题
围绕秋季新学年集中收费,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重点检查教育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收取未公示的费用;违规收取军训费、热水费、首次办卡(证)费、毕业证费等费用;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书本费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市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管理职责,凝聚工作合力,推进行纪衔接,对检查中发现属于职责范围违法违规线索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同时,畅通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对查处的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来源:邯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