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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被查

来源:邯郸交巡警 编辑:保存2023-04-12 08: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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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样骑车对不对?你这叫逆向行驶。”2023年4月10日8时17分许,在渚河路与滏西大街交叉口执勤的邯郸交巡警邯山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发现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逆向通过路口,随后将其拦截,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纠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然而少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却明知故犯,偏偏逆行,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最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崔某某因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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