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车辆核载2人,实载4人,属于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经询问得知,车上的乘客与驾驶人都是工友,以为“挤一挤”不碍事,心存侥幸图方便。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告知驾驶人超载的危害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赵某某处以200元的罚款。
2023年2月8日17时,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接到杨先生报警称:自己刚买不久且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丢了。[详细]
邯郸交巡警快速破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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