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人倒卖文物。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杰高度重视,安排副局长江晓斌精心部署抓捕行动;同日,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涛、刑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刘哲同步上案,指导参与抓捕工作。1月6日上午,民警在我区某酒店内将正在进行文物交易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获明朝古墓文物22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金(男,68岁,湖南常德人)如实交代了其在今年1月5日伙同袁某(男,38岁,湖南常德人)、孙某玺(男,41岁,河南南阳人)、叶某涛(男,51岁,河南南阳人)等人驾车从湖南常德到邯郸经开区某宾馆进行文物交易的犯罪事实。
目前,胡某金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文物鉴定等后续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文物犯罪的严重危害性!
切勿购买非法流通、来历不明的文物!
切实做到合法交易、合法收藏,
并积极举报盗掘、倒卖、贩卖文物的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