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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来源:邯郸编辑:保存2022-11-25 10: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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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

  将丛台区兼庄乡东辛庄村、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1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4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5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1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3单元、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城建2号楼1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

  将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5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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