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在光明街与向阳路交叉口开展夜查行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向检查点方向驶来,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将车停在路旁。见此异常情况,执勤民辅警立即上前查看,执勤民警刚走到车旁边,驾驶人已将车辆熄火并下了车。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筛查时检测到了酒精。民警随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76毫克(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讲述,当晚她喝了两杯啤酒,本来朋友顾念她喝了酒不让她开车,将她送到了家附近路口。结果驾驶人想着自己喝得不多,加上觉得已经在家门口,就想着自己开车把车停在自家车位上,没想到刚走没多远就被交警抓了个现行。驾驶人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名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