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针对复杂多变的国内疫情形势以及我省周边聚集性疫情的风险防范,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潜在风险隐患,按照省防疫办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同步开展三轮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丛台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开展全员新冠肺炎核酸筛查。
二、筛查时间
全员核酸筛查时间为10月8日、10月9日、10月10日,采样时间为每天早5:00—上午9:00。
三、筛查地点
根据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全员核酸筛查期间,区域内不聚集、减少流动,严格落实扫健康码、扫行程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在完成采样后,居民可以出小区(村)正常活动。
2.所有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在手机上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码,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3.不在小区(村)内的沿街门店、商铺、宾馆、市场、楼宇等人员,要到就近采样点采集核酸。
4.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2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当轮核酸检测,48小时后要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6.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7.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社区(村)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采集核酸。
8.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